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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权益需保障教师负担要减轻
——代表委员共话教师减负

  教师权益保障、一线教师负担等话题,近年来受到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在2022年的陕西“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咸阳市长武县恒大小学教师曹亚妮(右图)和省政协委员、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王越群教授(左图)关注的就是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减轻教师负担的问题。
  □本报记者 孙永涛
  “我来自基层学校,也是一线教师,我对教师负担重深有感触……”曹亚妮说,自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以来,相较于以前,基层教师的过重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减轻,尤其是一些不合理的负担被逐步清理,广大教师聚焦教书育人主业的时间和精力得到了保障,“但是,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要求,最后在落实上都要靠一线教师来完成,尤其是中小学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和过重负担。”在曹亚妮看来,这些压力和负担归结起来来自两方面:一是非主业方面,来自系统内外的各种报、表、册的填写依旧名目繁多,耗费精力;二是主业方面,最突出的就是课后服务施行后,中小学教师的在校工作时间变长了,除了做好日常教学,还要承担社团活动的组织教授,压力大。
  王越群在调研中发现,“双减”给学生带来“利好”的同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负担过重、压力过大但待遇偏低(补助)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绝大多数教师在校工作时间过长。王越群说:“绝大多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照陕西省‘5+2’在校时间要求,每天在校工作时间多在10个小时以上,再加上教师们常常在放学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备课、教研或与学生家长沟通等,工作时间之长、强度之大严重影响了教师们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幸福感。”二是教师课后服务报酬有待合理落实。据王越群了解,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教师们超负荷工作现象非常普遍,“按照中省政策要求,学校应该将收取的学生课后服务费,作为劳动报酬(补助)主要发放给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但实际上不同学校给教师们的报酬完全不同,其中有大量学校发放的补助与教师们的付出不符,甚至还有少数学校不给教师发任何费用(补助),极大地影响了这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学校课后服务没有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王越群认为,在教师工作强度大、身心压力大、工作时间长的情况下,很少有学校能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资源参与课后服务,导致校内教师只能承担更多的此项任务,教师工作负担繁重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缓解。
  曹亚妮留意到在前不久召开的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保障教师权益。“提高工作幸福感、提升职业荣誉感,教师权益真的需要保障了!”她说。
  为此,曹亚妮建议,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同时,适当减轻教师过重工作负担,让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不再成为一句口号。“首先要进一步压减来自非主业层面的各种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当好‘过滤网’,能挡在校门外的,坚决不让其进校园;或者学校层面能一次性解决的,坚决不搞任务层层分解,让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教育教学活动上,用在和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上。”曹亚妮认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提出的“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的要求,不能让“加长版”的工作时间将广大教师的工作激情消耗殆尽,“‘疲劳战’损害的不只是工作上的创新和创造,更是教师们的身心健康,从这个层面来看,保障教师权益刻不容缓,减轻教师负担迫在眉睫。”
  王越群则对照国家“双减”政策,提出了几点改善建议:第一,大幅提高教师课后服务补助。他建议省上统一制定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双减”政策有关“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的规定,大幅提高教师的课后服务补助,坚决禁止并查处将课后服务费用挪作他用或对教师减少发放的现象,让广大教师感到自己付出的劳动能够得到认可。第二,加快配足配齐缺编专业教师。按照“双减”政策的要求,王越群建议省上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改革,按照新要求重新核定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教师编制,尽快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调整新政策,配足配齐在编教师,最大限度地减轻教师工作负担过重、压力过大等问题。第三,加大多元化课后服务模式创新。王越群建议,按照“双减”政策关于“拓展课后服务渠道”的相关规定,省上要出台关于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课后服务的资质标准及聘用办法,尽快解决学校将课后服务只压在学校教师身上的现象,以减轻广大教师的劳动强度。
  此外,王越群还建议改变“一刀切”式的学校放学时间。他建议优化“5+2”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特别是要科学完整理解“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中“原则上”三个字的含义,不能把学生放学统一固定为一个时间。“建议根据学生不同学龄及年级实行错时错峰放学,实行‘5+1+X’课后服务模式,即学生每周在校学习5天,每天刚性1小时课后服务,最后一个小时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实行弹性服务,不同年级放学时间在一个小时之内错时错峰完成,既解决小学集中放学城市交通拥挤、冬天放学太晚学生安全问题,同时还能有效落实政策要求的‘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教师在校工作时间过长、工作压力过大的问题。”王越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