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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划定“红线”
  本报讯(记者丁洪刚)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针对实习内容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等问题,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
  修订后的《规定》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附则等8章、50条,与原《规定》相比,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实习各环节过程的基本要求,主要修订有: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实习的性质并优化内涵和边界。二是聚焦职业学校实习治理水平提出系列措施。三是推动实习深度融入校企协同育人。四是加强部门和地方协同配合。五是划定了实习管理“红线”。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畅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结合教育督导、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对违反本规定的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合惩戒。寒假期间,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做好寒假期间的实习管理工作。